一間美容公司的女銷售員因鎖售美容服務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尖沙咀一間美容公司的一名銷售人員,向顧客訛稱會以免息分期方式收取美容療程費用,惟顧客其後發現美容公司一次過收取整筆療程費用。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美容公司的一名女銷售員在銷售美容服務的過程中,就付款方式作出虛假聲稱,導致一名顧客一次過繳付2.16萬元的療程費用。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