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近日有遠足人士進入水塘範圍內發生意外導致傷亡。昨日 (11日)警方與水務署人員在沙田下城門水塘一帶展開聯合行動,勸喻非法進入水塘範圍的人士離開,免生危險。
市民不應進入水務署轄下的水塘範圍內,以免對其自身和其他人造成危險;違者亦可能觸犯《水務設施條例》或《水務設施規例》,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警方與水務署將會持續在下城門水塘採取聯合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並在附近道路向違例車輛發出告票,及執行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中的社交距離措施。
警方呼籲市民應量力而為,在出發遠足前,可安裝具GPS功能的手機程式「BE SMART」,減低受傷或遇上意外的風險,享受遠足樂趣。(記者區天海)
警方和水務署人員在下城門水塘採取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