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日報》調查組記者丘庭亮於去年9月在尖沙咀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兩名女子裙底,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並叮囑被告必須完成有助更生的治療。
黃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認罪、主動尋找專業人士幫助、感化報告內容正面,遂判12個月感化令,又特別提醒被告一定要完成相關治療,以及正面面對問題。
22歲被告丘庭亮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被告承認案情指,兩名便衣警員案發當日下午巡經尖沙咀港鐵站時,發現被告四處張望周圍的女子,形跡可疑。警員其後發現被告尾隨兩名事主上扶手電梯,將手機放在她們裙底。警員之後截停被告並在其手機發現一段事主裙底及大腿的影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滿足犯案,懇求給予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