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女涉於2019年9月在屯門計劃破壞輕鐵設施,包括閘機、售票機和閉路電視,案件早前審結,他們否認串謀刑事損壞罪。法官姚勳智今早(5日)於區域法院裁定3名男被告串謀刑事損壞罪成,女製圖師則罪名不成立。
姚官裁決時指出,案發當晚上近11時到1時許,女製圖師莊詩慧下車前,對話清楚顯示眾人途經不同輕鐵車站,一同熱烈商討破壞輕鐵站設施、停車位置、逃避鏡頭及逃走路線等,惟尚未協議好,莊詩慧下車前似乎仍有所猶豫要再作考慮。
姚官續指,莊詩慧下車後到李鈞浩、張溱煒及李懷恩被捕期間,3人對話顯然已鎖定了屯門碼頭輕鐵站為目標,訂下逃跑路線,利用海翠花園平台改變裝束,又檢查裝備,分工分別負責把風和下手破壞。因此姚官認為莊詩慧下車後,其餘3男已經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罪成,莊詩慧罪脫。
4名被告分別為眼鏡銷售員李鈞浩、報稱無業的張溱煒、市場策劃人員的李懷恩以及製圖師莊詩慧,同被控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一同串謀損壞輕鐵閘機、售票機和閉路電視,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