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4日)落案起訴1名女警,涉嫌未經許可向1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逾100萬元貸款,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的6萬元貸款。
據了解涉案女警為46歲區嘉曼,被控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廉署指其中2項控罪提到被告涉嫌於去年1月8及3月16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前年11月1間食肆盜竊案報案人分別索取100萬及3萬元貸款;餘下1項控罪涉及被告涉嫌在去年5月10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的6萬元貸款。
廉署表示其調查發現盜竊案報案人拒絕被告索取貸款要求,而被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貸款時,有關案件已經結案;涉案女警將於10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