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新聞網報道,藝人大S徐熙媛的丈夫汪小菲在台經營「S hotel」,去年推出月餅禮盒定名「月光寶盒」,遭星巴克咖啡控告他及飯店經理徐頤蓁涉嫌違反商標法。台北地檢署查出,飯店是根據港片《西遊記》內容命名,不知「月光寶盒」已被註冊,且雙方已和解,今依罪嫌不足,不起訴兩人。
據了解,汪小菲透過律師表示自己不知情,是飯店員工做決定。徐頤蓁辯稱,「月光寶盒」是由飯店員工根據香港電影《西遊記第101回之月光寶盒》內容所發想,並不知道已經被註冊,而汪小菲則對商品名稱決定過程不清楚。
檢察官認為,「月光寶盒」確實是因周星馳飾演的港片而成為眾所皆知的名詞,一般人不會去注意到「月光寶盒」已經被註冊成商標,因此採信徐的辯詞,並考量雙方已和解撤告,今給予汪和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