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新冠口服藥延長有效期的安排,政府發言人今日(12日)強調,本港現時所有處方予新冠確診者的新冠口服藥,均獲藥廠經測試並確認為有效和安全,符合監管藥物安全的相關規定。而該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延長有效期限的做法亦為全球藥劑業界既定的做法。發言人重申,本地的新冠口服藥物安全有效,供應亦充足,政府會確保有充足的醫療資源應付本地需要。
政府由2022年4月開始向私家醫生提供兩款由醫管局採購的新冠口服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和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兩款供港的新冠口服藥物已獲管理局批准為註冊藥劑製品,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兩款新冠口服藥物的註冊持有人均有在藥物上市後提交支持報告及資料延長產品的有效期限。現時,Paxlovid獲批有效期限為24個月,而Molnupiravir獲批有效期限為30個月。
發言人強調,兩款新冠口服藥均屬新型藥物,並於短時間內研發。兩款口服藥延長藥物有效期限的申請由註冊持有人提出並附有科學實證及測試數據,確認相關藥物仍然有效,是全球藥劑業界既定的做法。
發言人重申,公營醫療系統目前就新冠病人需要的藥物備存量充足,政府會確保有充足的醫療資源應付本地需要,採購及儲存足夠的新冠口服藥物,並按實際需要,適時調整私家醫生每次經政府設立的網上平台可要求的療程數量,以應付新冠病毒流行的變化情況。(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