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終審法院今天(28日)宣布,拒絕律政司就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上訴許可申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對此判決表示失望。
周浩鼎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最終容許海外律師能參與國安法案件,反映法院未有準確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亦未有完全理解中央對國家安全立法的精神及要旨。周浩鼎亦憂慮,因這次裁決從而招致國家安全上的新缺口。
值得注意的是,終院的書面判辭指出,律政司提出的該新論點明顯有其重要性,惟根據舊有案例定下的原則,若上訴方在終極上訴時,提出不曾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探討的新論點,不應批出上訴許可,故才決定不批出律政司的上訴許可。周浩鼎指出,這亦反映香港法院絕對有必要,無論如何在未來應重新檢視有關其對國家安全立法的理解。
周浩鼎亦重申,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倘若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有需要及時釋法,糾正今次衍生的問題,周浩鼎將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處理,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