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3日)表示,「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和「黃碼」安排的14日適應期屆滿,署方今日起就新規定嚴厲執法。
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如沒有遵從適用於他們的要求,例如進入餐飲處所,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上的法律責任;餐飲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呼籲市民和處所負責人嚴守相關規定和指示。
政府早前公布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和「黃碼」,新規定生效後有14日適應期,讓餐飲處所負責人作好準備,包括更新其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應用程式至最新版本,並確保其載有掃描器的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維持網絡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