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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網上申報系統提供虛假陽性結果 1男2女被捕

涉於網上申報系統提供虛假陽性結果 1男2女被捕

責任編輯:靜文 2022-04-19 17:57:01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首次破獲以快速測試結果虛報陽性反應案件,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譚威信警司今日(19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在較早前推出新冠肺炎快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以供市民直接經由系統進行登記,並須上載證明文件才被視為有效的呈報個案和下載有關的隔離令或檢疫令,衛生防護中心會以抽樣方式要求經申報系統平台呈報陽性結果的市民進行核酸測試,期間發現懷疑有人刻意提供虛假資料,至今轉介3宗同類案件給警方。

 網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和分析後,在今日分別在天水圍、旺角和荔景拘捕1男2女(25至37歲),涉嫌向衛生署職員提供虛假快速測試陽性結果,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3條)「明知而向衛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誤導性資料」,行動中檢獲3部手機,調查得知,相信3人上載不同屬於其本人的快測陽性結果,在今日被捕後接受快速測試後證實全部呈陰性。

 譚威信指出,3人分別是25歲男子,報稱任職運輸工人,在3月 12 日將身份證和陽性結果圖片上載,警方其後在另一處找到相關資料;任職文員37歲女子在3月14日上載身份證和陽性圖片,獲得一日病假,警方其後相信該圖片屬新聞圖片,相信她早前曾經確診,但其後經衛生防護中心與她在進行核酸檢測證實是陰;25歲女子,報稱任職文員,在3月28日上載有關資料,相信陽性圖片屬其家人所有,她亦因而獲得14日病假。

 警方提醒,任何人明知而向衛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一萬元或和監禁6個月;另外被捕人士利用虛假資料申報陽性結果騙取病假,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中16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14年。(記者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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