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曾於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任職的護士,以及4名來自兩個家庭的人士,涉嫌假裝在該中心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以串謀偽造疫苗接種紀錄。5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二(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5人共兩項串謀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及159A條。
被告分別為何嘉雯,34歲,註冊護士;廖凱殷,42歲,及其母親蕭杏儀,70歲,同為家庭主婦,被控一項串謀偽造罪名。何嘉雯與來自另一個家庭的兩姊妹,鄭雅怡,30歲,及鄭斯蔚,25歲,分別為補習老師及小學教師,被控一項串謀偽造罪名。
本案發生於本年1月至2月底。案發時何嘉雯由卓健醫療委派到上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在其中一個疫苗接種間擔任兼職疫苗接種護士。卓健醫療禁止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為家人及友人接種疫苗,以避免利益衝突。
自2月24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接種疫苗才能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在2月20日,即「疫苗通行證」全面實施前4天,廖凱殷、蕭杏儀及鄭氏姊妹前往上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並到訪何嘉雯的疫苗接種間。雖然她們沒有接種疫苗,但卻獲何嘉雯發出疫苗接種紀錄。
其中一項控罪指,何嘉雯、廖凱殷及蕭杏儀涉嫌串謀製造廖凱殷及蕭杏儀的疫苗接種紀錄,意圖由她們藉使用有關紀錄,誘使要求她們展示紀錄以進入相關場地的負責人,接受該紀錄為真實。
另一項控罪指,何嘉雯及鄭氏姊妹涉嫌以相類目的,串謀製造該兩姊妹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
廉署調查發現,廖凱殷及鄭雅怡為何嘉雯的友人,二人曾分別向何嘉雯表示擔憂接種疫苗的副作用,以及在「疫苗通行證」實施後,不能進入若干處所。4名同案被告到訪何嘉雯的疫苗接種間後,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主管在存放已使用疫苗針筒的針箱內,起回四劑未經使用的疫苗。
廉署發言人指,響應政府呼籲同心抗疫,接種疫苗是公民責任。市民絕對不應以違法手段獲取虛假疫苗接種紀錄。偽造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