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日(8日)開議,討論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近年來公眾對於提升的士服務質素有強烈訴求;另一方面,過去兩年疫情反覆,加上營運成本上漲,的士業界正面對非常艱難的經營環境。有見及此,政府檢視了整體的士營運和管理,建議採取一系列措施改善經營環境,同時改革的士業界,提升整體服務質素。
陳帆指出,政府建議推出的措施包括處理的士加價申請、引入的士車隊管理制度、增加的士最高乘客座位數目、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及兩級制罰則,以及提高非法出租汽車的罰則。
陳帆說,的士上次加價已是2017年4月。在營運成本上漲、司機和車主收入減少的情況下,現時的收費水平或難以維持的士營運的財務可行性,亦難以吸引新人入行。因此政府認為需要處理的士加價申請。在處理申請時,政府亦會考慮公眾的接受程度,以及交通事務委員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同時,當局亦建議增加的士最高乘客座位數目,由5人增至6人,以提升的士的競爭力,並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
陳帆續指,中長期而言,政府建議推行根本性的改革,引入新的規管制度,讓現有的士組成車隊並向運輸署申請的士營辦商車隊牌照,透過專業的車隊和司機管理,在受監管的平台下提供更優質和安全的的士服務。
此外,政府亦建議修例,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及兩級制罰則,以加強懲治業內的害群之馬,以及提高非法出租汽車的罰則,加強對乘客安全的保障。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違按嚴重性分三級
根據運房局以及運輸署早前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可按其嚴重性劃分為三級,分別可記10分、5分及3分。例如濫收車資、拒載會記10分;兜路、「釣泥鯭」記5分;拒發收據則記3分。
文件指,當司機干犯現行刑罰較高的11項罪行被法庭定罪時,除按現行法例被判處罰則,亦會同時被記分,當分數在任何兩年期間內達到15分時,司機會被取消的士駕駛資格,第一次會被停牌3個月;之後每次6個月。
另外,如司機在兩年內被記8分或以上,會收到運輸署的提示;10分以上則須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完成課程通過考試者可獲減除3分。
此外,因應濫收車費、拒載、更改咪表等較嚴重的罪行,當局建議實施兩級制罰則,初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維持現行水平,即最多1萬元,及監禁6個月;重犯者則會面臨更高的罰則,最高罰款達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陳帆表示,政府目標將的士加價申請,連同所有修例建議,在下月至6月一併提交給立法會審議。
建議納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的各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立法會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