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7日)出席政府高層抗疫記者會表示,留意到近日不少工會收到求助,有僱員接受檢疫隔離而未獲僱主給予有薪病假。他強調,僱員因確診而要接受隔離,僱主理應給予在僱傭條例下,法定僱員應得病假,否則可能違反僱傭條例而被檢控。
羅致光提醒僱主,僱傭條例對僱主發放有薪年假有明確規定,僱主不能單方面以僱員有薪年假或以無薪假抵銷病假,僱主如違反上述有關有薪年假規定,即屬違法,可以被刑事檢控。
羅致光續指,就檢疫或因接受強制檢測而未能回到工作崗位員工,雖然現法例有地方不清晰,但不等於僱主不需要負起相關責任。政府不希望需要上法庭解決爭議,鼓勵僱主體恤及諒解僱況,採取較為寬鬆的方法酌情處理僱員為遵守防疫要求缺勤而衍生的薪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