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已解散的職工盟,涉嫌未有根據「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資料,前主席黃迺元、副主席鄧建華及司庫鍾松輝今日(31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上門帶走協助調查;而正在監獄服刑的前秘書長李卓人亦受查。
上午10時許,警方國安處大批警員持法庭手令到達旺角彌敦道557至559號永旺行職工盟會址調查,機動部隊人員在地面拉起封鎖線,在大廈正門駐守。警員同時帶備大型膠箱登樓,搜獲大批證物。至下午2時許,黃迺元被帶走,警員將多箱證物搬離大廈運上貨車。
另一隊警員在相若時間到達位於佐敦彌敦道208至212號四海大廈職工盟培訓中心,經約4小時搜查後,至下午2時許帶走大批證物,當中包括大量文件、橫額及宣傳品等,鍾松輝亦被帶走。
此外,警員同時到葵喜街14至18號華福工業大廈調查,至下午1時許,警方將大量文件和宣傳海報搬離,用貨車運走作進一步調查。消息指,鄧建華同在昨日被帶署助查,而在囚前秘書長李卓人亦須協助警方調查。
職工盟在去年10月初宣布解散,餘下數名執委處理餘下工作及解散程序,但仍未完成取消社團註冊的程序。黃迺元在上月指解散程序只剩瑣碎事項,但當中涉及屬會退款安排較為需時,當時已在處理。警方根據社團條例上月通知職工盟,要求他們於本月初提交組織運作、收入來源及開支,以及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消息指,職工盟未有依時提交資料。
職工盟去年10月3日宣布解散,保安局曾指一個組織及其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的組織及人士。
根據社團條例第16條,條例對每名幹事或管理該社團的人均有約束力,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有遵從有關通知的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資料圖)
警員到旺角彌敦道永旺行搜查。
黃迺元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