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多位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規定落地後,將攪動電子煙市場格局,給從業者帶來巨大挑戰。
中國電子煙的興起要追溯到20年之前。2003年,中國藥劑師韓力發明了電子煙,用電子霧化器將煙(尼古丁)進行超聲波霧化,從而實現了即使不用燃燒,也能產生跟捲煙一樣的煙霧、味道和感覺。
然而,電子煙並不是「完美替代品」。國家衛健委規劃司司長毛群安曾介紹,國內外的研究發現,電子煙產生的氣溶膠含有許多有毒有害的物質,各種添加劑成分也存在着健康風險。同時,電子煙的器具存在電池爆炸、煙液滲透、高溫燙傷等安全風險。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心研所所長胡大一也表示,電子煙會加重煙草依賴者尼古丁成癮的狀態。
目前,電子煙在中國有巨大的市場。根據《2021電子煙產業藍皮書》顯示,中國現有電子煙製造及品牌企業超過1500家,供應鏈及周邊服務企業近10萬家,相關上市公司則超25家。2021年,中國電子霧化煙零售額預估197億元人民幣,電子煙出口規模預計達到1383億元人民幣,出口美國佔比超50%,其次是歐盟和俄羅斯。
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秘書長李恩澤受訪時說,「在過去十多年,電子煙的法律法規一直是空白的。只有個別城市在修訂控煙法律法規時,規定過禁止在公眾場合吸食電子煙。」
「本次《辦法》的出台回應了行業人士長期的關切,有很多進步之處。」李恩澤說,例如在廣告方面,第二十一條規定,「電子煙廣告的監督管理適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關於煙草廣告的規定。禁止舉辦各種形式推介電子煙產品的展會、論壇、博覽會等。」在銷售渠道方面,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產品。」
「電子煙企業注重培養消費者習慣,甚至會專門針對女性、青少年群體進行營銷」,李恩澤認為,此次《辦法》第十八條提到「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這條規定有積極意義。
但他也表示,《辦法》實施後,還是允許繼續銷售含有煙草成分的電子煙,對於在國內生產專門用於出口的電子煙,只要符合出口目的地國家的規定就可以繼續生產,對於出口沒有什麼影響。
一些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辦法》中還有一些規定需要公布指導性細則予以明確。電子煙行業專家陳中經過調查後認為,不管是從企業端還是店主端都反饋,目前缺乏各環節細則指引,希望延長過渡期和緩衝期。「新規沒有一棒子打死電子煙,既是我國監管比其他國家的進步,也是認可電子煙對成年煙民的選擇,也為產業留下了發展空間。」
電子煙銷售企業鉑德(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合夥人兼CMO方輝稱,預計《辦法》實施後,將重塑行業的生產加工、商業運營、零售等各個環節。「我們會努力適應環境,迎接挑戰,在技術改進等方面按照規定作出調整,我們有信心應對。」(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