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2名身處美國及新加坡的男子報案,指懷疑分別墮入一宗網上情緣騙案和一宗假冒公安騙案,分別損失2200萬港元及1300萬港元。
葵青警區科技罪案組人員接手調查及經深入調查後,於21日及22日,在南區、葵青區及觀塘區拘捕3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1至45歲,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警員還檢獲手機及銀行提款卡等證物。
行動中,警員亦凍結她們的銀行戶口共約630萬元。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籲市民應提高警惕,尤其牽涉到索取金錢及個人敏感資料,市民必要小心提防。市民如有懷疑,可致電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重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乃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