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23日)公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金額的按年調整,會追溯至今年2月1日起生效。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早前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建議把上述各項金額調高2.6%。建議已於今年2月25日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並追溯至2月1日起生效。補發的款項將於明日(24日)起以現行付款方式陸續發放,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受助人/受惠人指定銀行賬戶。上述調整共惠及超過140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約16億元。」
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