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經歷過一陣狂熱後,監管亦漸趨收緊,港交所(388)將在今年第三季就引入SPAC上市制度諮詢市場。有外電消息指,當局擬限制散戶買賣SPAC,並提議只允許資產超過800萬元的專業投資者參與。
多數人同意資產限制
報道指,港交所計劃於本月發表SPAC框架諮詢公眾意見,有消息人士引述當局將提議只允許資產超過800萬元、並且被認為是專業投資者的人參與SPAC的一級和二級市場交易。雖然與當局會面的市場人士願意擴大投資者,但大多數人都同意上述限制,因為這可以在初始階段降低風險,確保啟動順利,為以後的擴張打好基礎。但報道也指出,新加坡及美國並無限制零售投資者參與投資SPAC。
報道引述港交所發言人在一封電子郵件中稱,港交所一直在想方法改善上市框架,在提供適當的投資者保護、市場質量和市場吸引力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港交所將繼續評估香港SPAC框架的可行性,期待在適當時候就此向市場進行諮詢。早前亦有報道指,港交所計劃本月發表SPAC諮詢文件。對於SPAC是否應該滿足與常規主板上市公司相同的市值要求(目前最低要求為5億元),消息指監管機構正就徵求意見稿進行最後修改,計劃仍有可能發生變化。但就市場傳言,證監會發言人不予置評。
新交所考慮放寬SPAC上市規定
與此同時,在本月初,有市場消息指,新加坡交易所(簡稱新交所)擬考慮放寬SPAC在新加坡上市的要求。若新交所能修訂SPAC上市規則,新交所將成為亞洲第一個推出SPAC上市框架的主要交易所。報道指,新交所考慮放寬SPAC市值最少3億坡元(約17.4億港元),以及認股權證不同與正股分開的要求,市值最少1.5億坡元(約8.6億港元),幾近折半,務求令SPAC更易在新加坡上市。
新交所表示,SPAC上市框架將為企業提供更多融資途徑,在定價及執行方面有更強確定性,期望透過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質素企業到新加坡上市。(記者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