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警方國安處於8月25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9月7日提交資料。反對派組織「支聯會」公然拒絕提交資料,並於昨日到警察總部遞交所謂信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當局必須有法必用,依法辦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任何人如不按國安法交出資料,警方必定會迅速追究、執法。警方對有團體拒絕提交資料予以嚴厲譴責。
香港有些人鼓吹錯誤觀念
林鄭月娥指出,自從去年6月30日,人大常委會制訂國安法在港頒布實施,當局必須有法必用。這一年多以來,執法部門,特別是警方的國安處也是依法辦事。執法部門這次要求提供資料,亦是國安法第43條賦予執法部門可以採取的措施之一,其中包括可以要求提供資料,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
她續說,最終如果因為有違法行為需要上法庭,所有證據、事實都會在法庭呈現來,這是依法辦事的精神。她更指:「我想在此特別說明,有人認為既然他是公民社會的一員,他就不須要遵守法律,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亦是一段很長時間,香港有些人,包括法律界人士,鼓吹這些錯誤觀念而影響了不少青年人違法,所以我必須在此對於這種說法作出強烈譴責。」
林鄭月娥指出,每個公民社會的人都要守法,不能再鼓吹所謂「違法達義」的歪理。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系統,所有違法行為都會經過有獨立司法權的司法系統作出裁決,但任何人如果公然、公開地說他一定不會依據法律,他就不可以自稱為一個公民社會的組織。
重申違法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鄧炳強說,早前按香港國安法將「支聯會」定義為外國代理人,因此發出通告要求交代組織資料。外國代理人的定義,是受到外國政治團體金錢資助,為外國的利益活動,公眾可以看清楚「支聯會」有否相關行為。他說,任何人若果不交出相關資料,警方必定會迅速追究和執法。
鄧炳強另稱,最近有在監獄內還押人士,企圖聯同外面的人建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舉例,上述人士會透過神職人員、議員等探望活動,向外通風報信,將信息傳遞開去,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的種子。
此外,警方國安處於8月25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昨日提交資料。警方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的資料,亦收到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資料。警方留意到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警方對此等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必定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