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央行官网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於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徵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金融科技来说,该文件的核心是禁止非金融机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这当然会对相应的一些金融科技平台产生不少冲击。随後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办下发特急文件《关於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通知》明确指出,近年来,有些地区陆续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文件把焦点直指从事现金贷相关的金融科技企业。
现金贷冲击金融秩序
这次全面收紧网络小贷牌照,实际上是冲着目前市场上十分流行的现金贷而来。近阶段,内地现金贷火爆,与网络小贷公司有很大的关联。一些网络小贷公司或者是自己开展现金贷业务,或者是作为现金贷平台的资金供给方。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现金贷业务的金融牌照,为了规避监管风险,不少现金贷公司就以网络小贷牌照为掩护,从事现金贷的业务。
所谓的现金贷,是由金融科技衍生出来的,借助於互联网金融平台及所谓大数据风险控制手段,以特快批核、即时批核为卖点,吸引客户进入现金贷市场,贷款额度普遍偏小,由以往的以万为单位下降至以千甚至以百为单位,且不需要真实的交易作基础。而且这种现金贷都以「零息」包装为广告,很快在内地出现爆炸式的增长。但实际上,这些现金贷公司会把种类繁多的费用放在後面,全部费用加起来年利率可达本金的几倍,是典型的高利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以市面上78家比较知名的现金贷平台估算,平均利率为158%,其中最高的「发薪贷」的年化利率可达598%。现金贷广告所宣传的是「秒速到帐」,有身份证就能借钱,大多以手续费或管理费收费,实际上这些费用都是利息,希望借助高利贷来覆盖信贷风险。由於现金贷的暴利,近半年来吸引了超过10多家上市公司发起或获得批准成立互联网小贷公司,以从事现金贷业务,已暴露出放款门槛低、高利贷款、暴力催收、资金来源不明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当然不会听之任之。
其实,金融科技的发展,目的是要降低交易费用和中介费用。但是目前内地的现金贷则借助现有的网络平台及广告上的虚假宣传,以高利贷来覆盖金融风险。这也如早前大学里流行的「校园贷」一样。校园贷表面上是为了帮助收入不足的学生,後来却演变成「裸贷」,通过网络平台及微信,以年轻女学生为目标,只要裸体持有身份证、拍视视频、提供家人资料,便能借得金钱,月息达20厘。对於年轻学生来说,利滚利下根本无力还清贷款。最後,这些高利贷者只能提供工作机会让这些女性赚钱还债,严重的社会问题也由此引发。
加强规管助发展
正如周小川行长日前撰文指出,目前内地一些所谓的金融科技公司,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或借「金融创新」为幌子,线上线下非法造次;有的甚至与监管机构的内鬼合谋,进行利益输送,令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削弱银行体系的防范风险能力。对此,加强监管是必然的。
问题是,为何不少金融科技的创新,一进入中国就可能成为少数过度炒作的工具。无论是P2P、比特币,还是ICO、现金贷等都是如此。估计这与中国以政府过度担保或隐性担保信用体系有关,由於金融炒作的收益归自己,其成本则可转化给整个社会来承担,投资者岂能不喜欢风险高的投资及市场呢?
可以看到,2013年以来的互联网金融爆炸式增长,泥沙齐下,表面上是促进了科技创新,实际上是把中国金融科技引入歧途。当时这些金融创新的公司,期望一夜暴富,而不是如支付宝那样真正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及给民众带来便利。面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是一种趋势,但这种监管并不是要遏制金融科技创新,而是让中国金融科技走上正途。金融科技的发展是一种趋势,而且这种趋势还只是开始。
在《指导意见》中,对智能投资顾问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有严格的规定,比如严格的市场准入、产品设计的严格要求、投资失误赔偿责任等。这是目前为止,内地对此业务最为重要的规定,肯定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也应看到,无论是高频交易、演算法交易、程序交易,还是智能投资顾问等业务发展,都与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慧等现代科技快速发展有关。高度数位化的金融业,将成为人工智慧最佳应用的场景。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利用这些快速发展的科技来为金融业服务,从而创造出更有利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福利水平的金融服务。
对於中国来说,当前法律规则将会引导中国金融科技走向健康发展之路,而不是遏制其成长,中国金融科技仍然具有无限前景,目前政府的监管理念已透露出相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