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優化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通知表示,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優化廣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圖片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通知自《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此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