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03377.HK)8月14日在港交所公告,應發行人要求,因並未於2023年8月13日(即有關利息付款的14日寬限期的最後一日)或之前支付票據於2023年1月30日(包括該日)至2023年7月30日(不包括該日)的利息期間的利息(2094萬美元)而導致發生票據項下之違約事件,故票據將自2023年8月14日上午9時正起於港交所停牌,直至作出進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