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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快評】違反國安 雖遠必究

【商報快評】違反國安 雖遠必究

責任編輯:蔣璐 2023-07-04 08:58:4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作者:李哲

    違反國安者,雖遠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懲處違法分子,匿藏海外亦不例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竄逃海外的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分別懸紅100萬元。這無疑是遵循法律的應有之義,也可產生震懾與阻嚇之效。

    國安法具備「域外效力」,不因涉事者置身別處,或非在香港危害國安,而被排除於法網之外。被通緝的8人,分別先涉嫌在港犯下危害國安的罪行,竄逃海外之後繼續危害國安,包括透過網上平台鼓吹「港獨」,又或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政府人員等。毫無疑問,坐視相關人等不顧,國家安全便存風險,香港亦恐重陷亂象。事實上,全球各地都不容許暴徒作惡,最近由法國掀起、再蔓延鄰國的騷亂,觀乎西方所謂民主國家的處理,正好凸顯維護國安的法規與執法不能缺席。即如美國,一度來港的前中情局兼國安局員工斯諾登,便因告密而遭華府通緝;因違反間諜法而遭起訴的前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目前亦正被英國政府關押在監獄。

    當今地緣局勢下,陣營對抗壁壘分明,維護國安更須突出,包括至少有安內意識,必須警惕毋讓香港爆發「顏色革命」。香港好不容易實現「由亂到治」,現在正走上「由治及興」新階段;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乃是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國安法生效後,即有立竿見影、定海神針的作用。香港要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國安法,尚須剷除海外策動香港動亂的土壤,依法把「域外效力」彰顯出來正是應有之舉。

    8名通緝犯誠宜盡快回港自首。誤以為能挾洋自重,實質終日擔驚受怕,何不回港自首,當個真正的中國香港人?

    頂圖: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警方已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每人懸紅100萬港元。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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