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6日)起與公共交通營辦商展開聯合行動,組成巡查小隊打擊濫用2元乘車優惠人士。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欣宇在一電台節目表示,港鐵人員獲賦權查票及即時罰款,但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沒有此項權力,如果靠檢控程序來懲治會很困難,成效打折扣。
張欣宇說,港鐵有專人查票,當發現乘客濫用可即時徵收罰款,但巴士小巴只能依賴車長一人處理。他認為,要有效打擊濫用,關鍵在於下一步行動,如果要經檢控,門檻會很高,例如會否有合理辯解等,因此他認為最有效方法是即場定額罰款。他又說,現時政府以高姿態巡查,主要是宣傳教育效果較大,不起阻嚇性。(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