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有關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最近發表的報告,司法機構發言人今日(12日)表示,香港司法機構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企圖(包括建議作出制裁等)。該些企圖是對香港的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及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
發言人指,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指定法官)均須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他們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發言人強調,什麼案件會訴諸法庭,並非法官和司法人員控制,但案件一經提交法庭,法庭就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