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11日援引吳謝宇案的辯護律師消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已通知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定於5月19日上午9時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書顯示,該院於2022 年3月21日以(2021)閩刑終254號刑事裁定對本案中止審理。經查,中止審理的原因現已消失,應當恢復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裁定如下本案恢復審理。
此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3月21日下發刑事裁定書,裁定書中稱,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一案,於2021年8月24日作出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犯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吳謝宇不服,提出上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本案中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