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盤叫價一般低於市價,因而不乏買家。儘管拍賣盤多元化,由過億豪宅到不夠300方呎公屋都有,但相對於地產代理舖,拍賣盤有較多另類單位,如銀主盤、無契樓、釘契樓、凶宅,或有法庭命令纏身的物業,因而購買拍賣盤更應「做足功課」,了解買入這類單位的風險,莫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首先,準買家要摸清物業底細。買家可以先到土地註冊處,或要求代理行或拍賣行查冊。通過查冊,買家可以認清單位是否凶宅、是否有僭建物、結構性間隔改動、業權是否完整等。同時,應了解物業的財務情況,如前業主有沒有負債?有沒有拖欠管理費、水費、電話費、差餉等雜費?
其次,切勿盲目追價。儘管拍賣盤開價普遍較市價低,拍賣盤終究價高者得,即使拍賣行或會計師行開出低價,最後賣出價未必一定低於市場價格。而且,有時拍賣行會有「媒人」托價,藉此帶動競投氣氛。
此外,投得物業後會即場簽約,以及繳付合共10%訂金,一經簽約,即構成必買必賣條款,不得對物業之業權或拍賣條款,進行質詢及反對。故此,有意競投者在拍賣前,應向賣方律師樓查閱有關拍賣盤的契據及拍賣條款。
承造按揭也要留神,有意者參與拍賣前,最好先向不同銀行查詢按揭事宜,或有心理準備要一次過付款。
最後,預留資金裝修。拍賣盤中部分是銀主盤,即業主欠債無法供款所致,當銀行向法院申請破產令,到收回物業,最後成功出售,過程所涉及的法律程序需時至少一年,換句話說物業必須經歷一段空置期,物業內部有機會因日久失修而出現各種問題。因此有意入手的買家宜預留一筆錢作裝修之用。(記者 姚一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