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日(8日)舉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簡介會,宣布相關指引將於下周一(15日)起推行,適用於需要處於炎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的工作,包括在戶外、在沒有安裝空調系統的室內地點,以及在熱源或發熱設備附近。
新指引提供基於暑熱指數發出的「工作暑熱警告」,相關警告共有3個級別,分為黃色、紅色和黑色。當暑熱指數介乎30到少於32,「工作暑熱警告」為黃色,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指數介乎32到少於34,「工作暑熱警告」為紅色,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甚高。至於指數達34或以上,「工作暑熱警告」為黑色,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極高。
新指引還提出在不同警告級別下,在戶外露天環境從事不同勞動量工作的僱員每小時的建議休息時間。根據指引,如僱員在發熱裝置附近工作,欠缺抽熱氣設施,應增加員工休息時間;如為員工提出遮蔭設施及散熱設備,則可減少休息時間。
勞工處會向公眾發放「工作暑熱警告」生效級別和相關防暑措施,警告生效後至少會維持1小時,其後每隔1小時自動更新或取消,若期間暑熱指數上升至更高級別,將發出更高級別的警告信號。
「工作暑熱警告」會由天文台發出,在天文台應用程式顯示,發出後會至少維持一小時,之後每小時更新。勞工處會加強宣傳,已設立專題網頁及24小時人工智能專線,並會向高危行業的工會加強宣傳。
勞工處:指引非強制 有意外可協助檢控
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指,工作環境千變萬化,指引向業界提供重要參考,但並非強制,如果有員工因為中暑發生意外或有爭議,執法部門亦會參考指引,可按職安健條例作出檢控,勞工處會在2年後檢討指引。
馮浩賢又指,根據以往情況,估計會較多出現黃色警告,達到紅色及黑色警告級別的情況較少,建議僱主與僱員協商,避免安排工人在炎熱時間進行高危工作。
另外,被問到推出《指引》後會否幫到因為中暑而成立為工傷的個案,馮浩賢重申,期望指引可以作為重要參考,除了提示做預防工作,萬一發生意外涉及法律問題,有關參考可以作為執法單位的執法依據。
被列為中暑高危工種增加2類至12類
當局表示,如果套用新制度,由2014年至去年,沒有出現過黑色工作暑熱警告,警告為紅色的日子亦屬單位數,至於出現黃色警告情況每年平均約有52日。
職業安全健康局總經理黃慧莊表示,被列為中暑高危的工種增加2類至12類,新增包括洗熨業及飲食業,當局會走訪有關工作場地,教育及宣傳暑熱訊息。她又提到,當局會繼續提供便攜風扇資助,新增兩個高危行業的企業都可申請。
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