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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3間電視台和2間電台 未來每周須播國民教育相關節目

港府:3間電視台和2間電台 未來每周須播國民教育相關節目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3-02-14 18:30:47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今日(14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三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持牌機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和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以鼓勵業界進一步投資,並優化及更新對節目的規定,務求持續促進廣播業的發展。

 在免費電視牌照相關建議中,除了現時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持牌機構還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周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對於聲音廣播牌照,亦建議每周在一個或多個頻道播放至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時事節目。

 接納的建議還包括將「青年人節目」繼續為獨立的指定播放節目類別,持牌機構每周播放此類節目的時數須增加一倍;在牌照中加入賦權條文,授權通訊局可就指定播放節目的規定發出指示。

 電台方面,把英語電台頻道須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的比例,由不少於80%下調至不少於55%。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的通訊局主要建議中,還包括接納三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接納持牌機構增加各自的本地製作節目及/或獨立本地製作節目的數量的新承諾;將「青年人節目」繼續作為獨立的指定播放節目類別,持牌機構每周播放此類節目的時數須增加一倍等。

 通訊局認為,持牌機構提供的服務大致符合公眾期望,而公眾亦支持放寬若干規定,讓持牌機構在節目管理方面更具彈性。通訊局亦已評核各持牌機構就遵守相關法例、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等表現的紀錄,認為各持牌機構在牌照首6年大致能遵守各項監管規定。

 點击查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的通訊局主要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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