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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責任編輯:黃鶯 2023-02-06 10:07:38 來源:深圳發布

 據深圳發布公眾號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決策部署,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當前面臨的困難,促進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8部門對接國家和省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並報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實施。《若干措施》從紓困和高質量發展的角度,在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有效擴大市場需求、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4個方面共提出了20項具體舉措。

 內容如下:

 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決策部署,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當前面臨的困難,促進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1.全面落實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23年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自2022年至2024年,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實際發生額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責任單位:深圳市稅務局)

 2.延續階段性降費緩繳政策。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到期後,參保單位可申請在2023年12月31日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深圳市稅務局)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可按規定向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申請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對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和中小微企業,在2023年第一季度實行水、電、氣「欠費不停供」,免收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滯納金。對完成轉供電改造的園區在2023年2月底前實施直供電,避免電費加價。(責任單位:深圳供電局、市燃氣集團、市環水集團)

 3.降低企業用房成本。加快建設優質產業空間試點項目,以「20+8」產業集群及20大先進製造業園區為指引,建設一批質量優、價格低、品類全的優質產業空間,通過「總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進行分割銷售。在全市建設不少於2000萬平方米「工業上樓」廠房空間,平均租金價格不高於35元/月/平方米,為企業提供優質、經濟、定製化的工業廠房,穩定中小微企業生產、研發用房預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發揮市屬國企作用,推動建設專精特新產業園。(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4.強化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建立辦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時兌現中小企業勝訴權益。遴選優秀律師,組建中小企業債務清欠法律服務團隊。完善中小微企業訴求即收即分即辦即反饋的閉環機制,及時解決中小微企業訴求、困難。(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市司法局、各區)

 5.降低企業融資貸款成本。市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對各商業銀行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的風險損失補償比例提高30個百分點,補償比例最高為80%。(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對2023年1-3月從深圳轄內商業銀行首次獲得貸款的企業,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2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

 6.降低企業融資擔保費。2023年,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針對小微企業的擔保費率最高減免40%、且不高於1%,對符合前述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可適當減收再擔保費。鼓勵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推薦的貸款項目實行「見貸即擔」。(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7.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對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建立中小微企業隨意抽貸、壓貸、斷貸協調機制,保障中小微企業持續經營。(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

 8.深化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做深做實金融驛站項目,加強項目培訓,提高金融驛站服務的可及性和網點覆蓋性,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力量,引導各金融機構聯合市、區、街道開展多層次、多樣化銀企對接活動。2023年實現金融驛站網點達到150個,舉辦金融驛站活動100場,解決融資金額超1000億。(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各區)

 二、有效擴大市場需求

 9.擴大消費刺激中小微企業市場需求。鼓勵各區發放多種形式消費補貼及組織各類消費活動,持續推動消費復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將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

 10.支持文旅體行業發展。採取針對性措施,支持中小微文旅體企業恢復發展。採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房租補貼等方式,加大對演出場所、電影院、實體書店等的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星級酒店、旅遊景區「聯遊套票」給予補貼,助力文化和旅遊產業盡快恢復發展。2023年2月份開始全面恢復線下體育賽事,辦好深圳馬拉松、南山馬拉松、寶安馬拉松、鹽田山海馬拉松等賽事活動,加大賽艇、帆船、馬拉松、自行車等戶外運動賽事供給,積極提振體育消費。(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委宣傳部)

 11.幫助企業及產品開拓國內外市場。充分發揮協會、聯盟作用,市區聯動組織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參加有針對性的展銷會、觀摩會、對接會、專題會、推介會等,點對點開展供需對接;支持企業通過推流、造勢營銷等方式,提高深企、圳品美譽度和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加大對新型儲能、新能源汽車等領域企業組團參加國內外展會的支持力度,幫助企業在海外重點區域拓展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製造業龍頭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與集成電路製造企業對接合作,通過產業扶持政策降低中小設計企業的流片及經營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支持中小企業跨境電商發展,鼓勵、引導跨境電商平台減免收費,為中小企業跨境貿易投資提供跨境電商培訓、商事法律諮詢、案件應對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司法局、市貿促委)

 12.加快推進應用場景示範。在產業園區、高端裝備、智慧物流、商貿消費、城市治理等重點領域,為新型儲能、醫療器械、V2G(車網互動)、BIPV(建築光伏一體化)、多功能智能杆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先行先試創造條件,推動一批場景應用示範項目紮實落地。鼓勵產業園區進行5G+物流、5G+智能工廠等場景應用,支持大型物流樞紐推廣智能揀選機械人、智能立體倉儲等智慧物流應用,在有條件的機場、港口開展無人駕駛擺渡、接駁等應用試點,在重點商圈及特色商街開設生物識別、數字人民幣、VR導購等測試場景。(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1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2023年期間產生的利息,貼息支持比例提高30個百分點,最高可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80%予以資助。市區聯動深入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四個一」行動,每月動員一批、受理一批、審核一批、入庫一批,2023年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10批以上,入庫企業2萬家以上,持續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

 14.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健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認定工作,落實為專精特新企業辦實事清單,着力提升培育質效。到2023年底,累計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1.3萬家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00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0家以上。(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15.加大對優質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建立風險對沖機制,吸引股份合作公司富餘資金進入風投創投領域,豐富優質中小企業融資來源。(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發揮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創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推動轄內銀行機構用好用足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機構根據專精特新企業經營特點開發設計專屬信貸產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建立專精特新企業上市專家服務團,推動更多企業登陸境內外資本市場。(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

 16.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申請認定或設立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引導各類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對專精特新企業減免服務費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鼓勵企業參加「創客中國」(深圳)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對在深圳賽區的獲獎項目,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對在大賽中榮獲全國500強的企業,在滿足基本條件前提下可直接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在大賽中榮獲全國50強的企業,在推薦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時給予「創新能力」指標直通資格。(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四、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17.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制定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資源目錄和數字化轉型分級分類指引,加快推動企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全生命周期數字化轉型。遴選一批優質平台商,每年對其助力中小企業上雲上平台的任務完成情況分別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推動10萬家以上中小企業深度上雲上平台。(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加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與數字化工業軟件聯盟合作,搭建工業軟件供需交流平台,組織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工業軟件產業推廣活動,引導工業軟件企業向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產品及免費試用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8.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人才培育。推動2023年企業家培育工程及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名額向小微企業傾斜,並擴大培訓規模。實施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程,每年培訓1000人次以上。鼓勵在深高校、職業學校加強與專精特新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支持專精特新企業與教育培訓機構合作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

 19.提升中小企業質量標準品牌水平。實施質量標準品牌賦能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持續推進「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等活動,提高中小企業質量工程技術能力和質量管理能力。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內外標準編制,推廣運用先進標準,提升中小企業標準化能力。鼓勵專精特新企業「樹品牌創名牌」,持續加大品牌建設投入,擴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持續健全市、區、街道三級企業服務體系,持續開展中小企業公益服務行動五年計劃,深入推進「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和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發揮「深i企」平台作用,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普惠性公益服務。(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持續推動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全國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及民營企業家交流服務中心等項目建設,為民營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商務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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