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於印發《穩經濟接續政策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的接續政策,通過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全力紓解中小企業資金困難,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制定了《穩經濟接續政策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實施細則》,現印發實施,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穩經濟接續政策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於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的若干接續政策》,通過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全力紓解中小企業資金困難,加力巩固經濟恢復發展基礎,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扶持對象
依據《深圳市關於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的若干接續政策》有關條件,在深圳市結合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開展相關授信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銀行)和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
二、扶持標準
銀行的業務獎勵按照實際發放貸款金額×0.5%計算,保險公司的業務獎勵按照實際承保貸款金額×1%計算。
三、申報時間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將于2023年1月在官網發布集中受理通知。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間,銀行發放符合條件的貸款后,保險公司簽發符合條件的保單后,可分別提出申報,逾期不申報的,視為放棄獎勵補貼,不可追溯。具體申報時間及受理方式以官網發布的申報通知為准。
四、申報材料
1.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獎勵資金申請表;
2.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統計報表;
3.申報主體的營業執照;
4.借款借據(銀行提供)、保險保單(保險公司提供)。
上述各項申報材料應當用A4規格紙裝訂成冊,一式1份。第1、2項交原件,蓋本單位公章;第3、4項交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
六、其他
本實施細則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解釋。
內容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深圳發布編輯:鐘汝芳 王斯涵審讀:黃淳 劉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