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團MIRROR在7月底的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事故,目前事故仍在調查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3日)表示,在審視涉事舞蹈員與其聘用公司之間的關係後,認為這些舞蹈員的身份屬於僱員,而有關公司明顯沒有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亦沒有按法例要求在指定時間呈報工傷,當局會按法例追究。
孫玉菡指,當局會就兩條條例進行研究,嚴肅跟進,盡快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採取行動。關於《僱員補償條例》,有關公司明顯沒有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亦沒有按法例要求在指定時間呈報工傷,當局會按法例追究;僱主同樣在《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中負有責任,當局會審視僱主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
對於當局在調查結果公布後仍未有跟進行動,孫玉菡強調,調查要嚴謹,搜證要小心,當局會按法例的要求,在完成調查及掌握所有證據後,第一時間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