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護士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假裝替6人接種新冠疫苗,以協助她們取得疫苗接種紀錄,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判囚6個月。3名串謀打針女子則分別判囚2至3個月。
案情指,護士何嘉雯在今年1月至2月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內假裝替6人打針,誘使生署發出疫苗接種紀錄,她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被告以護士的身份,破壞市民對政府及醫療制度的信任,作為主導角色策劃事件,她在無打針的情況下,向其他被告發出接種記錄,顯示她有預謀亦有計劃,形容案情嚴重,不是一時衝動或疏忽,判囚6個月。
案中假裝被打針的6人,有3人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另外3人包括廖凱殷、鄭雅怡和鄭斯蔚被裁定罪成。屈麗雯指,是否接種疫苗是個人選擇,他們本應諮詢專業意見,卻選擇欺騙政府,做法非常錯誤,需判處阻嚇性監禁刑罰,3人分別被判囚2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