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11月30日消息,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了《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該《清單》包含兩大類藥品,其一是政策法規明確禁止銷售的藥品,包括: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配方顆粒。
其二是其他禁止通過網絡零售的藥品,包括:
一、注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
二、含麻黃類複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麻醉藥品口服複方製劑、含曲馬多口服複方製劑、右美沙芬口服單方製劑。
三、《興奮劑目錄》所列的蛋白同化製劑和類激素(胰島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胺、奎尼丁、呱唑、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胺碘酮、奎寧、氨茶、膽茶、異丙腎上腺素;
苯妥英鈉、卡馬西平、拉莫三、水合氯醛、達比加群酯、華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撲米酮、碳酸鋰、異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
米非司酮、複方米非司酮、環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諾前列酮;
法羅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諾沙星、泊沙康唑、頭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奧硝唑、頭孢泊酯。
同樣自12月1日起施行的還有《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為做好《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國家藥監局11月30日發布通知指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緊緊圍繞藥品網絡銷售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一手抓集中專項整治,一手抓源頭性、基礎性工作,創新藥品網絡銷售風險防控體系,優化藥品網絡銷售社會環境,着力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
針對第三方平台,要重點查處平台責任履行、經營行為管理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針對藥品網絡銷售企業,要重點查處銷售假劣藥、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超範圍、超方式經營等違法違規問題。要發現一批、查處一批、嚴懲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切實維護藥品網絡銷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