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老翁早前在銅鑼灣一藥店購物時被店員遊說購買中藥材,並以「錢」作「斤」為計價單位,逼使老翁繳付10萬元藥費,更禁止老翁離去。海關接報後今日(30日)展開行動,拘捕3名涉案店員,呼籲市民購買應光顧信譽良好商戶,切勿輕相銷售人員的推銷,如過程當中有疑問應馬上向商戶澄清。
被捕3名店員(31至44歲),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具及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現正被扣留調查。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銷手法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曾凱婷表示,在本年7月海關接獲一名79歲長者舉報,一間位於銅鑼灣藥店以不良營商手法向他進行銷售。他7月時到該藥店購買保健產品,隨後將信用卡交給店員準備付款時,店員向他銷售中藥材,為搏取信任,店員稱自己是一名註冊的中醫師,並指出他有不同疾病的病症,建議服用某種中藥材以改善體質。
在店員積極遊說和噓寒問暖下,事主同意購買指定分量的中藥材,店員隨即將中藥材磨粉,並以事主的信用卡繳費和在單據上簽署,此時事主方被告知中藥材總額10780元。由於價錢與事主預期購買的金額有超過200倍差異,事主表示不同意購買,並且多番追問計價單位,店員說出中藥材計價單位是以「錢」作計算,而並非以事主理解的「斤」作計算, 且以藥材以磨粉為理由,強迫事主購賣,事主拒絕購買打算離開時,店舖另外2名店員阻止,期間喝令事主除下手上的名貴手表。
海關表示,一直致力保障消費者權益,呼籲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認清消費需要,切勿輕易相信銷售人員的推銷,如過程當中有疑問,應馬上向商戶澄清,如不願購買應立場堅定,其次在購物前應做好資料搜集,認清自己意欲購買貨品的資料,例如價格和用途等。如購買中藥材要留意價錢牌上顯示的價錢和計價單位,確定總價後才付款。此外,如未確定是否購買不應隨便將個人財物交給銷售人員。最後,如使用電子方式或信用卡付款應看清信用卡上的收據總額才簽署作實,並要保留單據作日後跟進之用。(記者 區天海)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銷手法調查第一組指揮官曾凱婷。記者 區天海攝
被捕藥店店員。記者 區天海攝
行動中緝獲的證物。記者 區天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