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28日晚表示,已就黎智英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作出解釋,釐清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及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是否能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日(29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不認同釋法變得常態化,強調不損害司法獨立。
杜淦堃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有關權力應該審慎地行使。他表示,釋法無可避免會引起對香港法制的討論和批評,但香港國安法是相對較新的法例,希望香港國安法尚有不明確之處,未來可由香港法院釐清。
杜淦堃指,今次釋法與以往做法一樣,都是按現行機制處理問題,不認為今次事件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他又指,香港有足夠的法律人才處理案件審訊,不認同事件會影響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杜淦堃又指,終審法院的判辭已表明,法院全力捍衛國家安全,公會堅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會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維持法治,保障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