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就其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抗辯,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今日被裁定拒絕批出。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晚表示,將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表示,終審法院的判決違背國安法立法原意,中央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總兜底人」,若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理,必定會行使權力加以糾正,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李家超根據中央政府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主動向中央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充分體現出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香港社會理應支持特區政府向中央建議提請人大釋法,堵塞國安漏洞,撥亂反正。
吳良好表示,特區政府各級各類機關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第三條等多條條文都規定,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據國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終審法院拒絕律政司上訴,批准黎智英聘請海外律師在國安案件中抗辯,既忽略海外律師不熟悉國安法的重要事實,更隨時招致可危害國家安全的洩密風險,與國安法立法原意背道而馳,實為不妥。
吳良好強調,中央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高度重視,態度毫不含糊,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總兜底人」。如果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中央絕對不會聽之任之、坐視不理,必定會行使權力加以糾正,消除國安風險。李家超特首迅速作出回應,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突顯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立場清晰、堅定不移,社會各界應該全力支持。
吳良好亦指出,批准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亦反映現行的司法制度有必要檢視及改革,廢除一些不合時宜、仍然存有「殖民文化」影子的規定,包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中有關批准外籍律師來港出庭的條文,以更有效保障本港司法獨立,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