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牌查冊被裁定虛假陳述罪名成立、被罰款6000元的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今日(18日)早上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法官批准。
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大律師田奇睿提出的一條涉及詮釋《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的法律問題,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亦具合理爭辯之處,故批准上訴許可,把案件交回終審法院處理。
蔡玉玲涉於前年因車牌查冊以製作節目報道「7·21」元朗事件被控,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她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被駁回。(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