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5日落案起訴3名電訊公司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索取及接受賄款,以披露從該公司電腦系統所獲得4700名公司客戶的個人資訊及資料予他人。
被告劉成殷(36歲)、賴思廷(28歲),分別是電訊盈科(PCCW)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及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以及簡紹基(38歲),為PCCW直銷部前銷售主任。他們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9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3人被控4項貪污罪名,即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三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又被控另外3項罪名,即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兩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案件涉嫌發生於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劉成殷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一名人士索取數筆款額不詳的貸款,並與另一名人士串謀,從對方接受兩筆共1.3萬元賄款,以在PCCW電腦系統閱覽和搜尋客戶資料,並向該兩名人士披露從電腦系統獲得的客戶資料。
劉成殷又涉嫌與賴思廷或簡紹基一同串謀,使賴思廷及簡紹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劉成殷分別接受4000元及2000元,作為二人在PCCW電腦系統閱覽和搜尋客戶資料,並向劉成殷披露從電腦系統獲得的客戶資料的誘因或報酬。劉成殷並涉嫌與賴思廷或簡紹基一同串謀取用PCCW分配給他們的三部桌上電腦及一部平板電腦,使他們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顯示被告涉嫌向上述控罪中提及的兩名人士多次披露從PCCW電腦系統獲得約4700名PCCW客戶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