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歲女童去年9月在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遇溺死亡,事後泳池負責人及兩名救生員「夾口供」隱瞞事發時僅有1名救生員當值,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罪,3人早前承認控罪,其中1名救生員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2個月,泳池負責人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張志偉認為,兩人的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作出判刑。
3名被告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分別承認在去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警員。其中首被告朱禮言早前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