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5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發布了促進該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最新舉措。
據太原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一級調研員胡琦偉介紹,太原市已制定出台《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包含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市場供應基本穩定、加快構建新發展模式、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等6部分內容,36條措施。
在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意見》明確支持剛性購房需求,鼓勵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根據不同面積分別給予全額、80%、50%契稅補貼;放寬新市民、青年人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允許多孩家庭、投親養老家庭通過「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方式購買改善性住房。
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二套房契稅補貼參照購買首套房標準下浮20%。
針對保障人才購房需求,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層級發放5-2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其他類人才發放2萬元臨時購房補助。
同時,加強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首付比例按20%執行;人才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的不受繳存年限限制,額度提高至100萬元。
此外,太原市將搭建線上線下購房平台,支持引導房地產企業優化銷售服務,推出讓利舉措。並暢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為房產交易流通創造良好條件。
在保持房地產市場供應穩定方面,太原市將採取房價地價聯動的措施,保持地價穩定;並支持已批未建項目調整商業兼容比例、戶型結構、房屋套數;支持居住用地商業兼容比例下限分別降低至3%、5%、8%;適當降低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比例。
此外,太原市鼓勵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經營性地下空間和地上建築建設規模合併計算,不再計算土地費用;延長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拍保證金,首付50%,餘款一年內付清;優化城改項目土地出讓金支付方式,返還部分在摘地後15個工作日內返還,之前參與城中村改造項目未返還的土地出讓金,新購地時優先予以返還;加速土地二級市場流通,未達到開發總額25%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辦理預告登記。
同時,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房地產企業欠稅及滯納金的,在資金不足以同時繳納的情況下,可先繳欠稅,再繳滯納金。
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模式方面,太原市將圍繞加快發展租賃住房,加快發展人才住房,加快發展改善性住房等三方面內容,加快構建「租購併舉」住房體系,保障人才租房和買房需求。太原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鄧大亮表示,將通過新建、改建、盤活居民閒置住房等方式不斷籌集租賃房源。與此同時,同步啟動3萬套(間)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計劃,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為來並工作、學習、就業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個良好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
在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太原市將全面推廣「房證同交」「拿地即開工」「先辦證後變更」等措施。同時,優化部分手續辦理流程,做好新舊規範政策銜接,增加有效施工天數,開展房地產項目包聯幫扶。(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