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將於明日(30日)開始實施,市民進入食肆和指定表列處所須完成接種第二針疫苗(其他情況見下)。食環署昨日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於緊接的長周末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等規定及指示,包括疫苗接種、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等規定,以助疫情持續放緩及防止疫情反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於即將到來的長周末會繼續加強巡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反防疫規例的餐飲處所及若干表列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發言人指出,在第二階段「疫苗通行證」安排下,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一劑後已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獲豁免情況(如獲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康復紀錄或因其他指明情況)除外。
港府再次提醒市民,尚未打齊針的人士應盡快把握時間接種,保護自己之餘,亦方便日常生活。(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