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4月8日報道,馬來西亞衛生部總監努爾·希沙姆7日晚間宣布,有條件批准中國國藥集團新冠疫苗作為加強針接種。
努爾在其聲明中介紹,馬藥品監管機構當日舉行會議做出這一決定。該疫苗在馬來西亞將可用於18到59歲、接種第二劑疫苗3到6個月後的民眾作為加強針接種。
努爾還在聲明中表示,馬來西亞衛生部門致力於保障民眾獲得新冠疫苗,從而阻止新冠疫情在馬傳播。
此前,馬來西亞已於去年7月有條件批准國藥疫苗在馬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