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今日(7日)公布,由於疫情持續,由明日(8日)起實施新便利措施,讓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現時,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遞交申請和領取相關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或舊式的標籤)時均須身在香港。因應第五波疫情嚴峻和預計會持續一段時間,入境處一直積極探討如何進一步便利身處香港以外地方而因疫情未能適時回港辦理延期逗留手續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入境處現已作好安排,並會於明日起實施新措施。新措施有效期暫定於2022年12月31日屆滿,入境處會因應疫情發展檢視是否需延長措施。
8日起,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包括就業及企業家來港投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或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受養人身份居留、修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等入境政策或計劃來港,現時身處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在四星期內屆滿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按新措施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新措施下,合資格申請人可經入境處網站,或透過其在港的保證人/獲授權代表按照現行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流程遞交申請(www.immd.gov.hk/hkt/evisaonline.html)
獲批的申請人於繳費後可下載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而且申請人全程可在香港以外地方辦理有關手續及激活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