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鳴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徐鳴利用擔任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司外商投資處處長,對外經濟協調司外資企業處處長、副司長,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司長,商務部綜合司司長,重慶市委副秘書長、秘書長,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擔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