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5日)凌晨零時30分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被人非法禁錮在油麻地砵蘭街109至113號一單位內,警員和消防接報到場,發現該單位上鎖,消防員遂破門入屋,在單位內未有發現該名報案男子,惟發現單位內有人聚集,懷疑單位為非法百家樂賭檔。
警方在涉事單位拘捕一名姓黃(47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22男23女(17歲至67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男女同涉違反限聚令被票控。行動中警方檢獲3張百家樂賭枱及約12萬元賭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被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