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提醒各資助或津助機構/福利服務單位,「疫苗通行證」已於今日起全面實施,受這些單位僱用的人士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才可以繼續值勤或提供服務。
社署今日亦致函通知各非政府機構「疫苗通行證」的更新安排,以配合政府3月20日公布的最新「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更新安排包括要求員工於今年5月底或以前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以及在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的6個月內接種第三劑。
「疫苗通行證」安排並不適用於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他們須每7天進行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
「疫苗通行證」是重要的防疫抗疫措施,接種新冠疫苗不但能夠有效避免患者患上重症,更可減低患者死亡的風險。社署強烈呼籲社福界同工接種疫苗,保障自己、家人、服務使用者、同事,以至整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