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獲悉,自4月1日起,寧夏將調整黃河寧夏段禁漁期制度。
調整後,禁漁時間為4月1日至7月31日。禁漁範圍包括黃河寧夏段397公里河段及入河溝、渠口等附屬水域,及沙湖自然保護區、西吉震湖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清水河原州段黃河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按照規定,黃河寧夏段397公里河段及入河溝、渠口,禁漁期間禁止除「一人一杆一鈎」休閒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同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收購、運輸、儲藏、銷售在黃河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沙湖自然保護區、西吉震湖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清水河原州段黃河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漁期間則禁止在核心區內開展一切捕撈作業。
因增殖漁業資源需在以上保護區起捕的,需就起捕水域、時間、規模及魚類品種、規格提前做好起捕計劃,並向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