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本港多處出現違法暴力活動,大批激進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即場拘捕多人,其中13人「踢保」獲釋。事隔逾兩年,該13人昨日被警方重新拘捕,控以暴動、拒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10罪,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分兩案處理。
13名被告暫時均毋需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5月24日及6月21日再訊,以待備妥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全部人均有保釋申請,條件包括保釋金5000元,獲裁判官葉啓亮批准,但其中一名31歲資訊科技工程師就須交出3萬元。
首案被告依次為譚旭輝(30歲,地盤工人)、梁家樂(24歲,文員)、蘇亮燊(24歲,法律援助署文書助理)、高俊(26歲,時裝設計師)、李良圖(41歲,運輸工人)、司徒澤朗(20歲,學生)、盧梓泓(31歲,科技資訊工程師)、胡景皓(20歲,學生)、袁碩(22歲,售貨員)、梁光宗(24歲,客戶服務主任)、蔡天龍(33歲,地盤工人)。除蔡天龍外,其他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