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5日)宣布,第56輪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強制檢測即將展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24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第10(1)條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今年4月6日至12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3月30日至4月5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新冠肺炎核酸檢測(指明檢測)。
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但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即在檢測期限的最少14天前已經合共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的人士)無須進行指明檢測。在香港以外地區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疫苗須載列於港府公布的就指明用途認可疫苗列表上)亦無須進行指明檢測。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社署發言人指出,由第26輪強制檢測起,若不是獲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而沒有接種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需要自費接受強制病毒檢測。政府會繼續視乎疫情的發展,以及因應各項防疫措施的配合而就上述有關檢測政策作出調整。(中新社資料圖)